关于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发展会员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国科协《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的意见》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全国性学会组织工作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纺织工程学会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内容之一是,改革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和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在发展会员方面,实行我会直接发展会员与委托发展会员并举的措施。在会员的管理上实行高级(资深)会员、普通会员、学生会员和团体会员以及外籍会员等分类管理的会员组织体制。
现就发展会员的工作作如下规定:
1、高级会员:
凡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博士等以上职称、学位或相当于上述职称、学位;曾获国家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和科技发明奖、中国青年科技奖、桑麻奖等奖项;在学术上具有较高的成就,具有较高学术威望;对本专业科学技术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并愿意参加本会的科技工作者。(上述条件具备其一者即可)
会费标准:120元/年 2年缴纳一次
赠《纺织科普》、《纺织学会动态》、《纺织学报》,提供本会举办的国内外纺织学术信息。
2、普通会员:
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经济师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当于上述学术水平的技术人员或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自学成才、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相当于中级职称的科技人员;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企业家。(上述条件具备其一者即可)
会费标准:30元/年 2年缴纳一次。
3、学生会员:
在高等院校本科就学三年以上的学生,或获得各种奖学金的愿参加学会的学术活动并接受一定的学会任务的学生,可申请为学生会员。学生会员毕业后在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可按原渠道向我会或所在地学会等受托单位办理转为正式会员手续,不需再履行会员入会审批手续。
会费标准:10元/年 2年缴纳一次
4、团体会员:
凡与纺织服装行业有关,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行业管理等企、
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愿与本会建立联系并能积极支持本会活动的,均可向本会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重点市依法成立的纺织工程学会为本会的当然团体会员,但也应办理相应入会手续。
本会理事会理事,特别是常务理事所在单位原则上应申请入会,成为团体会员。
会费标准: 2000元/年 每年缴纳一次
赠《纺织学报》、《纺织科普》、《学会动态》每期各2份(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各1份)和其他有关学术资料。
5、各类会员优先参加学会组织召开的学术交流活动,会议注册费适当给予优惠。
6、在此前所发的本会会员证均有效。在有条件的学会逐步更换新会员证。
7、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新入会的会员将使用新的会员证及会员号,会员证由我会统一制作,按发展会员相应渠道颁发。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
联系人:郭建伟 倪志红
电话:010-65016537 010-65017774-8015
传真:010-65016538
Email:zzhb999@126.com
网站:www.ctes.com.cn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
2006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