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2 02:05 分享到: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对象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各省级纺织工程学会:

根据中国科协工作安排,中国科协将联合相关部委启动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表彰工作。中国纺织工程学会作为推荐渠道之一,可向中国科协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候选人5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现组织开展纺织及相关领域候选个人及候选团队遴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分支机构、各团体会员单位及各省级纺织工程学会为学会候选对象的推荐机构。各推荐机构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集体奖候选团队1个。我会对各机构上报的推荐对象组织评议后择优推荐至中国科协参加全国评选。本奖项不接受个人和集体直接申报。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候选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候选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一般为在职且为我会高级会员;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且为我会高级会员。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科研生产一线真正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优秀的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二)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推荐的意见。

(三)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推荐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推荐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处级干部人选比例不超过20%。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推荐。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五)全国创新争先奖的奖章(奖状、奖牌)在拟获奖人选和团队确定后,拟获奖人选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拟获奖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工作待学会遴选后统一组织。

(六)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并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推荐机构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

请各推荐机构于2023年4月20日8:00时前,将拟推荐候选人及科技工作者团队的推荐书《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见附件1)及《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学会学术处ctesxueshuchu@126.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鲜晶  舒伟

联系电话:17854226272;15001080621

邮箱:ctesxueshuchu@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